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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三门峡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164人)

2019-09-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4.申报中小学校岗位的人员,通过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面试、试讲分别占50%的权重。

5.综合测评环节根据不同岗位的测评方式,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并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组织体检。市委人才办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办法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选。

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选派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组成考察组,赴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原单位(往届毕业生)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到岗试用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期2个月。

(五)公示和录用

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面向社会及拟引进人员毕业院校(应届毕业生)、原单位(往届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公布正式录用人员名单。

办理引进手续。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采取联审联批办法对确定录用人选予以引进,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引进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本市,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被聘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承诺协议》。

四、有关待遇

1.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市财政分别发放安家补贴10万元和5万元,3年内按40%、30%、30%的比例分批发放,3年内每年发放生活补贴18000元和12000元。达到我市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认定标准的,按相应待遇落实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2.引进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3.引进人员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退还发放的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8-2928298

电子邮箱:smxrcyj@163.com

三门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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