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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人数以现场签订的意向书人员为准,考试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与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并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按照工作流程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
五、政策待遇
1.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到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执行标准。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离。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绩效明显、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优先提拔为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
3.本次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纳入全区高层次人才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管理。对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首次在我市购买商业住房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享受5000元/年(共两年)生活补贴;对新引进的“双一流”高校本科生,享受3000元/年(共两年)生活津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平顶山市新华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引进过程接受新华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广泛监督。
(三)本次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0375-7071095。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平顶山市新华区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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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2020年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平顶山市新华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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