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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商丘师范学院招聘公告(27人)

2019-11-2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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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有本硕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者,以无该证件对待。

  3.应聘者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0370-3109116;0370-3126826。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测验应聘者对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评价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学校将在笔试结束一周内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符合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以试讲方式为主(有特别强调专业技能要求的专业可增加实践操作环节,具体要求见人事处网站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若相关岗位有人员缺考,但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的成绩以零分计算。

  需要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8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

  3.考试总成绩

  一般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需要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试讲成绩*80%+技能测试成绩*20%)*50%

  说明:所有应聘者总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由学校安排面试加试。

  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同一岗位应聘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政治考查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查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组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和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0-3126828;0370-310911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0-3111066(学校监察处)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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