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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24人)

2020-08-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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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需要专业加试的课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用人单位《招聘公告》中有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从其规定。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聘用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371—6590176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69690286。

  点击下载>>>

  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单位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xls

  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大纲.doc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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