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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郑州市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考试公告(189人)

2020-09-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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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在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前需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3份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2份,参加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开考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教学技能测试)资格。

  3.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内容。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委局参加,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当天,因参加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其结构化面试(试讲)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增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其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原始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三)面试(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面试(教学技能测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1.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试讲)成绩×50%。

  2.有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时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试讲)成绩×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结束阶段当场宣布。若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导致超出限定比例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无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加试面试(教学技能测试),有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专业知识测试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考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考察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郑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71-67188349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180721

  纪检监督电话:0371-6718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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