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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洛阳市新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6人)

2020-09-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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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成立新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年龄、学历等其他要求

  各招聘职位要求详见《2020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年龄计算方法为:截止2020年8月1日,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计划和职位

  详见《2020年新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方案,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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