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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 11月21日17:00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要求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镇或农村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清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393-7219012),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4、报考岗位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递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不再改报其它岗位。因招聘计划调整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
5、打印笔试准考证。已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 11月28日8:00至11月30日9: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设一门综合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乡镇事业单位和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入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12月2日15:30至12月4日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2房间审验登记,逾期视为放弃。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和加分考生名单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人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从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和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资格复审不合格、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的人员空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的顺延复审只进行一次,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顺延。
(五)面试
1、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名额递减后,按调整后的招聘名额重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拟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基本素养、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另报考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纪念馆讲解员岗位的,含双语(英语和汉语)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5.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聘用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函询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en.gwyks.cn)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考试竞争激烈,请考生们做好学习规划,从现在开始复习。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上岸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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